引用文章保姆制度.誰得利?



首先要謝謝各位網友先進閱讀此種無聊的文章,再來我更要感恩能動手打下留言指教的美女帥哥們。就請大家忍受一下,聽我再說幼教。



先前看了網友們留的意見,支持贊成的先進都有。今天針對大家所提的意見提出我所學到的看法與他國經驗。



先進們的意見如下:(我就不署名了,以ABC來代替吧)



1

A網友: 細心與愛心是很重要的關鍵. 台灣這幾年發生過多起有照專業幼教老師褓母虐待幼兒, 或是悶死在娃娃車中, 或是悶死在被窩裡



B網友雖然有執照也會照顧孩子但是當久保母變的沒心照顧孩子們,常常就是聽到他們在抱怨!!我寧願用到真心喜歡我孩子的人



C網友不管是有執照還是沒執照的褓母.....我個人覺得褓母對小孩是不是真的有愛心跟耐心才是最重要



小結一:托育只需愛心,執照可有可無。





回應:



當我看到第一個論點時,我立刻想到伍思凱先生的一首歌「愛要怎麼說?」



如果情人與家人之間的愛都說不出來了,那父母要如何鑑定一個在非三等親內的幼教人員對兒童的愛心?且如果照這樣的論點,照顧小孩只要有愛心,那當警察的人只要有正義感就好了。



大家期待每個幼教人員富有愛心來照顧教育每位幼兒,不過這個世上就是有這樣沒愛心或亂打小孩的人也在帶人家的小孩時,我們該怎麼防止這類的敗類?誰能幫助家長在茫茫人海中找尋一個至少沒有physical, verbal, and sexual abuse前科紀錄的保姆。



若強制執行托育人兒執照法,政府能將已被身家調查後沒問題的有照幼教人員,提供一個公開的平台讓家長上網或電話依地區或郵區等方法搜尋托兒人員的學歷背景、有無犯罪紀緣、受訓過何種課程、和他(她)本身提供何種托兒服務 (如時間、有無供餐等等),政府至少在第一線防護全國的兒童安全,將兒童責任放到整個國家社區,而不是單單落到父母的身上。另一方面,如果托兒人員一但持有執照,政府也有權利要求他們報告任何家暴問題,在台灣家暴件數劇增,社工人員不足時,我們是否也能減少像邱小妹妹那種慘案的發生。



在英國的法律是嚴格到去每不同家的托幼機構上班,每次就得重身家檢查一次。因為幼兒的責任是政府與社會共付,而不是家長而已。最近的最新可能執行的法律,就是連三等親(包托父母的同居人)都有可能被身家檢查。今天看最新的台灣新聞,又有小孩被母親的同居人所殺害後,我更是認同英國嚴格調查與幼兒相處人士的政策。



再來,珍貴的寶寶即使出了院,在一歲前還是有很多安全和健康性的問題。如:氣喘、環境安全、寶寶猝死症 (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 SIDS) 和寶寶搖晃症(Shaken baby syndrome: SBS)等,在三歲前,更是黃金時間來治療自閉症或任何兒童發展遲緩症狀。試問一下,這些症狀若萬一不幸碰上,您請的某充滿愛心,卻只懂得打119叫救護車,在旁邊哭著叫救命,連寶寶急救的CPR都不會做。再不然就是察覺不出二歲大的寶寶有語言上的問題需找尋early intervention,這時您覺得不知愛心有多少,但是在政府監督下有專業訓練,能救小孩一命的托兒人員不重要嗎?



2

A網友:雖然有執照也會照顧孩子但是當久保母變的沒心照顧孩子們,常常就是聽到他們在抱怨!!把孩子當成生财器具的專業保母



小結:專業保母會亂漲托育費



回應:

這個我算是讀那麼多國外幼教期刊研究下,第一個沒聽人提到過的論點。我們要先看看那個保姆有多專業到能帶小孩發大財。若上網查一下即使在美英,托兒園幼教人員的平均薪水,比起那些年薪超過四萬美金、三萬英鎊的白領階層,除非是head teacher,他們的薪水也平均不到二萬四美金或二萬英鎊。台灣的薪資水準更不用談了。從事幼教的人越來越少,因為薪水回報與工作不成正比。



第二,誰在鍊財?一位肯用心去受訓的有照保母,代表她(他)對自己的工作和顧客負責,若要生財偷懶,何必自找麻煩。有多少像我一樣的幼教學生,從大學一直唸到研究所,若要生財,這群人早就去可以賺更多更快的MBA還是電腦相關科系了,還會選擇幼教這條路嗎?



但是這也突顯一個很怪的觀點,好像從事幼教的人一定要如天使或慈濟人一般的慈悲,不但要有愛心,收費一定要低,把我小孩照顧的妥妥當當最好。和小中大學老師一般,我們賣的有專業修養之外,還有比高等教育更重要的心靈教育。這些就值千金無價。



工作抱怨?這不只有幼教這個行業吧,那個人不是一下班就和同事幹譙老闆或澳客的,幼教人員有愛心,但不是天使吧。另一方面,一但有公開的管到搜尋托育人兒的資料,他們的收費自然也會公開化,如果有隨性漲價,又提供不等值的服務,且又犯了任何危規事項的托兒人員,家長也有個管道投訴,政府可以強制停牌。至少能將以前民間私人托育人員的壞習惡狀訴之於法律的規範內。



最後就是網友們提到的執行力不足,也許等於虛設。再用警察的例子吧,反正台灣警察執行力不太好,只會躲起來捉超車衝業績,所以要警察幹嘛呢,就別設了吧。這樣的比喻是太誇張了點,但是台灣人常常帶著一種「反正。。。 所以就不用。。。」的心態。就是這樣的說法,才會便宜這些當官的,反正他們就抱著一樣的想法「反正台灣人健忘,做錯事捉到罵個一陣子就忘了,所以就不用太認真做事了。」



沒錯,執照不代表一切,有照托兒人員的專業進修(professionalism)需要靠自己、政府和專家來支持與培養。然而執行力不佳與人性因素,不該是阻礙兒童幼教福利改革的理由。







 ** 若看到您的留言被評論的話,純依幼教學術經驗方法的角度來回答,謝謝您的寶貴意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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