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話上分手之後,事經二年半,與舊情人在倫敦重逢。

再次相見,沒有偶像劇那樣戲劇化的情節。但他不變的貼心與關懷的眼神,殘酷的提醒這段時間我所刻意遺忘的單身寂寞。 在近子夜的街頭,倆人開始交換過去這段刻憶失聯的消息,彼此的家人、工作、未來展望,但彼此似乎有共識的不問及感情生活。

他不到十二小時的倫敦出差行,我們選擇站在Westminster大橋上看著倫敦眼和大笨鐘。上天這樣的安排似乎是最好的。再度的重逢,不是再初識的長島,也不是我常常紅著眼睛的紐約市。在倫敦,我們可以寫起新的回憶。

吃完夜宵,我看著手錶,二點午夜街頭,體內濃度過高的倫敦客還在大肆喧囂。他陪我站在公車站牌邊與成堆站都站不穩的倫敦客一起等車。

"It's too late. Why don't you stay over at my hotel tonight? You can take early tube back home. They are two single beds." 雖然Piccadilly Circus夜景醉人,但我可是不輕易言酒。舊情人,是個易燃物,雖然危險,但是沒我內心的那根火柴點起纏綿火焰,午夜的火是縱不起來的。

"Nah.. I can take night bus.I gotta prepare my work tomorrow morning. I can see you tomorrow afternoon."

畢竟,隔日下午相見,陪他在St. Pancras火車站裡等到巴黎的列車,易燃品在英國皇家警察的看管下,我能全身而退。

但誰來滅掉我心中這場意外撲來的烈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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