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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收心文,為我的論文暖暖身。
今日在汪洋的網海中神遊時,巧見一篇有趣文章「誰的媽媽不是歐巴桑」。大意是不支持教育部所提的「保姆制度」,這讓我忍不住與大家分享。
「我現在請的保母沒有執照,我很滿意。
立法通過後, 若不是逼迫這些婦女花一筆錢接受教育訓練, 就是強制納稅人拿錢提供她們教育訓練, 讓那些「專業托幼教育工作者」有賺不完的錢, 實際上究竟能有多少功效呢?
如果帶小孩這麼專業, 需要證照, 為什麼找祖父母姑姑舅舅或其他親戚朋友幫忙帶就不需要專業? 就不需要證照? 祖母、外祖母、姑姑、阿姨哪一個不是街頭巷尾的歐巴桑, 她們照顧小孩的品質與安全都堪慮嗎? 就算是媽媽自己照顧, 哪一個媽媽不是街頭巷尾的歐巴桑? 這算不算對歐巴桑的歧視啊?
如果請小孩的外祖母幫忙帶, 每個月拿一萬元回娘家, 這算不算「收費」?
那些找不到親戚幫忙的家庭最可憐, 證照制度一出, 保母的供給必然大幅下降, 「專業保母」的價格必然上漲, 負擔莫名其妙的加重了。
當然, 利益團體早已想好下一步, 他們的目標是創造一個「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國家, 當托育價格上漲後, 他們就會要求政府全面接手, 全面納入政府管制體系, 由政府來提供, 要納稅人繳更多的稅, 提供這些托幼專業利益團體更安穩的職業保障與更豐厚的收入。」
資料來原:異鄉人
我以為一般台灣父母挑選幼教的心態,是那種「我要給她(他)最好的,別人小孩的死活我管不了。」,但讀了這篇大作後,刻畫出那種病態的幼教觀點「誰來帶都好,只要能平安活著,最後再加考試考第一就好」的境界。其二,就是人民對政府任何不順眼的政策,就歸於「財團利益勾結」,居然留言在她網誌上的人還寫到是左右派的關係,台灣人是不是被黨派搞瘋了呀。
先從第一點來看,我要先恭喜這位媽媽請到一位盡忠職守的無照保姆。因為您的福報好,今天一位沒受過專業訓練,憑著自己摸索和愛心,將您辛苦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小朋友照顧的安全無慮。但不是每個人都有您這樣的好運氣時,該怎麼辦?誰來告訴他們,到何處尋找合適的保姆人員,該怎麼判斷保姆的家裡是安全無慮,能讓我的小孩子玩的放心,學的開心?去廟裡擲杯問媽祖嗎?
先就第二點來說,也許這是我們對於自交的稅金長期被白白吃盡,卻看不出被用再何處所產生的刻板印象。但我不懂的是,她口中的「保姆財團」:文中心求事業第二春的「婦女」、街頭巷尾的「三姑六婆」和「歐巴桑」,在成為專業幼教人員後,如何與政府掛勾求利?
此位母親質疑政府將錢花在教育托兒人員上的理由和成果?我想她也在質疑世界上各大先進國對托兒人員的資格與教育訓練的重視。無數的早期幼兒研究期刊明白顯示,托兒人員的資格訓練與托兒教育的水準息息相關,這根本是無庸至疑的一個問題,所以您的擔心根本是多餘的。
再者,就是為何三等親內不需要接受訓練,她說 「就算是媽媽自己照顧, 哪一個媽媽不是街頭巷尾的歐巴桑? 這算不算對歐巴桑的歧視啊? 」 又來個愛亂喊歧視的人了,這和歧不歧視何關呢?先用常識想,當然從情的角度出發,政府絕對相信家庭和親人的功用大於托兒人員嘛!如果連三等親內政府都不相信他們會照顧好小孩,需要執照來管理,那人類等於比隻狗還不如了!至於您給娘家照顧的費用,是薪水或家用,您自己最了解,還需要問別人嗎?
第二來看,就是科學上的研究了,英國心理學家John Bowlby在1973提出任何唸過心理與教育學都知道的Attachment theory。他就很明確的指出幼兒在早期是需要母親或家中任何成員親密的關係來幫助身心成長發展。這就是為什麼在英國的Nursery schools和美國的Pre-K在大約三、四歲時只提供每日三個小時和二個半小時的免費托兒服務,因為2.5~3個小時是在長期研究下,幼兒不會因強迫離開母親(家人)所產生情緒上的傷害,但又能接觸學習團體生活。
從我個人先前在紐約從事輔導(團體)家庭托兒人員 "Group(family day care)"的經驗來說,紐約州的法令也和台灣相同,若是滿18歲,或18歲之下有家同意書,是幼兒的三等親內的家中成員,是不需要執照的,但最多也只能照顧二個小孩子,超過人數也是犯法的。但是這些三等親內的托兒人員一但收取受收家長所得到的政府托兒卷,或想到得紐約州政府的一些托兒人員福利,他們就成為合法免責權的托兒員"legal exempt child care provider",但是除了必到對方的家中提供托兒服務,並且要接受訓練。
紐約的合法托兒人員有二種,一種是家庭托兒人員,這最多只能照顧五~六個學齡前的小兒。而另一個是團體家庭托兒人員,可以照顧到12位小兒,但是必須有一位助手在旁,否則怎麼叫團體。他們和legal exempt providers的不同,就是前二者是在自家營業,後者是到幼兒的家中照顧。
他(她)們不但再申請牌照時接受訓練上課,每二年就需換牌一次,至於要怎麼能換到新牌照,就是看他(她)有沒有將規定的安全與健康法規上足30個小時。別小看只有30個小時,但是就會有一堆托兒人員要到換牌的前一個月,跑來和我說只上了三個小時。課程的內容也別以為不重要,例如教導如何做CPR,如何正確用藥,還有如何減稅!甚至每個月必須要做的逃生演習,這些都是與幼兒和保姆自身權利相關的知識,這位媽媽,你的無照保姆學了您不會更安心嗎?
除了必要的上課,就是打手指模、身家調查、與家中營業用地的安全檢查。在美英,只要是任何和小孩有接觸的工作,如summer camp volunteers, teachers and providers,身家調查是絕對不能缺少的,不像台灣,就算是色狼去應徵也會上。而手指模的部份只有美國需要,英國在這方面並沒有要求。(題外話,因為我時常打手指模,所以我常看CSI他們打手指模的樣子其實是很不專業的。)
家裡的安全檢查更是嚴格。
沒有逃生圖,肖想拿牌照!
沒有二個逃生口,肖想拿牌照!
沒有適當的空調暖氣,肖想拿牌照!
沒有合格飲水,肖想拿牌照!
裝潢管線外露,肖想拿牌照!
接送小孩的營業用車沒有車檢、駕駛人沒駕照,肖想拿牌照!
巴拉巴拉一堆的沒完
在營業期間,紐約州政府還會不時派人突擊檢查,若捉到有危規的地方,立刻會強迫停業。一堆的規定,若照這位台灣媽媽的說法,那紐約州肯定與裝潢財團掛勾撈好處!
再來,就是這位媽媽在抱怨保姆費用的問題。再怎麼比,總是比送到私立的幼稚園便宜吧。在英國,私立幼稚園高達百分之八十,就如我現在兼職的私立貴族小學附設幼稚園,一學期半日要近4500美金,全日高達7千美金!對想尋求良好的幼教品質,卻不擔負起私立學校的一般中產或勞工階級,若有政府監管且定時接受訓練的幼保人員,反而不是一大福音嗎?
最後,這位媽媽在大呼合格保姆或幼教人員得利時,我想告訴您,在美英的市場,幼教人員的薪水是業界之痛。還記得在美國的大學附設幼稚園打工,我那時也是賺最低工資8美金一個小時,英國這裡也是大約7~10美金一個小時,在紐約,不但合格托幼人員的初期可申請500美金的開業金,營業之後,再五年內也可以再申請一次200美金的補助金。除此之外,上課的費用和家庭托兒的食品紐約政府都有補助。
相較之下,台灣納稅人繳給政府的稅,我還懷疑會不會用到這些合格保姆身上呢!因為在全國幼教資訊的網站上,上面除了列些補助給家長的經費,並沒有給這些持証照保姆的特別福利。與其懷疑錢會掉入合格保姆的口袋,您還是先擔心那些吃人政府官員利用公務費的名義將您的稅金拿去吃掉吧。
雖然我一向不同意那種一昧請西方神父搶救台灣失修廟宇的做法,但我看西方國家對早期幼兒教育的重要性已產生共識的同時,台灣的父母竟會有這是「利益輸送」和「我家保姆無照,也沒事」來看待幼教人員資格法規。最終是台灣教育者及父母對幼教的長期輕視,才會產生今日這樣的見解。
保姆制度誰得利?財團.還是兒童父母本身?不說了,解散!
p.s. 我所提到的紐約托兒人員制度是專指紐約,各州的規定不盡相同。若有興趣請參考New York State Office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
今日在汪洋的網海中神遊時,巧見一篇有趣文章「誰的媽媽不是歐巴桑」。大意是不支持教育部所提的「保姆制度」,這讓我忍不住與大家分享。
「我現在請的保母沒有執照,我很滿意。
立法通過後, 若不是逼迫這些婦女花一筆錢接受教育訓練, 就是強制納稅人拿錢提供她們教育訓練, 讓那些「專業托幼教育工作者」有賺不完的錢, 實際上究竟能有多少功效呢?
如果帶小孩這麼專業, 需要證照, 為什麼找祖父母姑姑舅舅或其他親戚朋友幫忙帶就不需要專業? 就不需要證照? 祖母、外祖母、姑姑、阿姨哪一個不是街頭巷尾的歐巴桑, 她們照顧小孩的品質與安全都堪慮嗎? 就算是媽媽自己照顧, 哪一個媽媽不是街頭巷尾的歐巴桑? 這算不算對歐巴桑的歧視啊?
如果請小孩的外祖母幫忙帶, 每個月拿一萬元回娘家, 這算不算「收費」?
那些找不到親戚幫忙的家庭最可憐, 證照制度一出, 保母的供給必然大幅下降, 「專業保母」的價格必然上漲, 負擔莫名其妙的加重了。
當然, 利益團體早已想好下一步, 他們的目標是創造一個「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國家, 當托育價格上漲後, 他們就會要求政府全面接手, 全面納入政府管制體系, 由政府來提供, 要納稅人繳更多的稅, 提供這些托幼專業利益團體更安穩的職業保障與更豐厚的收入。」
資料來原:異鄉人
我以為一般台灣父母挑選幼教的心態,是那種「我要給她(他)最好的,別人小孩的死活我管不了。」,但讀了這篇大作後,刻畫出那種病態的幼教觀點「誰來帶都好,只要能平安活著,最後再加考試考第一就好」的境界。其二,就是人民對政府任何不順眼的政策,就歸於「財團利益勾結」,居然留言在她網誌上的人還寫到是左右派的關係,台灣人是不是被黨派搞瘋了呀。
先從第一點來看,我要先恭喜這位媽媽請到一位盡忠職守的無照保姆。因為您的福報好,今天一位沒受過專業訓練,憑著自己摸索和愛心,將您辛苦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小朋友照顧的安全無慮。但不是每個人都有您這樣的好運氣時,該怎麼辦?誰來告訴他們,到何處尋找合適的保姆人員,該怎麼判斷保姆的家裡是安全無慮,能讓我的小孩子玩的放心,學的開心?去廟裡擲杯問媽祖嗎?
先就第二點來說,也許這是我們對於自交的稅金長期被白白吃盡,卻看不出被用再何處所產生的刻板印象。但我不懂的是,她口中的「保姆財團」:文中心求事業第二春的「婦女」、街頭巷尾的「三姑六婆」和「歐巴桑」,在成為專業幼教人員後,如何與政府掛勾求利?
此位母親質疑政府將錢花在教育托兒人員上的理由和成果?我想她也在質疑世界上各大先進國對托兒人員的資格與教育訓練的重視。無數的早期幼兒研究期刊明白顯示,托兒人員的資格訓練與托兒教育的水準息息相關,這根本是無庸至疑的一個問題,所以您的擔心根本是多餘的。
再者,就是為何三等親內不需要接受訓練,她說 「就算是媽媽自己照顧, 哪一個媽媽不是街頭巷尾的歐巴桑? 這算不算對歐巴桑的歧視啊? 」 又來個愛亂喊歧視的人了,這和歧不歧視何關呢?先用常識想,當然從情的角度出發,政府絕對相信家庭和親人的功用大於托兒人員嘛!如果連三等親內政府都不相信他們會照顧好小孩,需要執照來管理,那人類等於比隻狗還不如了!至於您給娘家照顧的費用,是薪水或家用,您自己最了解,還需要問別人嗎?
第二來看,就是科學上的研究了,英國心理學家John Bowlby在1973提出任何唸過心理與教育學都知道的Attachment theory。他就很明確的指出幼兒在早期是需要母親或家中任何成員親密的關係來幫助身心成長發展。這就是為什麼在英國的Nursery schools和美國的Pre-K在大約三、四歲時只提供每日三個小時和二個半小時的免費托兒服務,因為2.5~3個小時是在長期研究下,幼兒不會因強迫離開母親(家人)所產生情緒上的傷害,但又能接觸學習團體生活。
從我個人先前在紐約從事輔導(團體)家庭托兒人員 "Group(family day care)"的經驗來說,紐約州的法令也和台灣相同,若是滿18歲,或18歲之下有家同意書,是幼兒的三等親內的家中成員,是不需要執照的,但最多也只能照顧二個小孩子,超過人數也是犯法的。但是這些三等親內的托兒人員一但收取受收家長所得到的政府托兒卷,或想到得紐約州政府的一些托兒人員福利,他們就成為合法免責權的托兒員"legal exempt child care provider",但是除了必到對方的家中提供托兒服務,並且要接受訓練。
紐約的合法托兒人員有二種,一種是家庭托兒人員,這最多只能照顧五~六個學齡前的小兒。而另一個是團體家庭托兒人員,可以照顧到12位小兒,但是必須有一位助手在旁,否則怎麼叫團體。他們和legal exempt providers的不同,就是前二者是在自家營業,後者是到幼兒的家中照顧。
他(她)們不但再申請牌照時接受訓練上課,每二年就需換牌一次,至於要怎麼能換到新牌照,就是看他(她)有沒有將規定的安全與健康法規上足30個小時。別小看只有30個小時,但是就會有一堆托兒人員要到換牌的前一個月,跑來和我說只上了三個小時。課程的內容也別以為不重要,例如教導如何做CPR,如何正確用藥,還有如何減稅!甚至每個月必須要做的逃生演習,這些都是與幼兒和保姆自身權利相關的知識,這位媽媽,你的無照保姆學了您不會更安心嗎?
除了必要的上課,就是打手指模、身家調查、與家中營業用地的安全檢查。在美英,只要是任何和小孩有接觸的工作,如summer camp volunteers, teachers and providers,身家調查是絕對不能缺少的,不像台灣,就算是色狼去應徵也會上。而手指模的部份只有美國需要,英國在這方面並沒有要求。(題外話,因為我時常打手指模,所以我常看CSI他們打手指模的樣子其實是很不專業的。)
家裡的安全檢查更是嚴格。
沒有逃生圖,肖想拿牌照!
沒有二個逃生口,肖想拿牌照!
沒有適當的空調暖氣,肖想拿牌照!
沒有合格飲水,肖想拿牌照!
裝潢管線外露,肖想拿牌照!
接送小孩的營業用車沒有車檢、駕駛人沒駕照,肖想拿牌照!
巴拉巴拉一堆的沒完
在營業期間,紐約州政府還會不時派人突擊檢查,若捉到有危規的地方,立刻會強迫停業。一堆的規定,若照這位台灣媽媽的說法,那紐約州肯定與裝潢財團掛勾撈好處!
再來,就是這位媽媽在抱怨保姆費用的問題。再怎麼比,總是比送到私立的幼稚園便宜吧。在英國,私立幼稚園高達百分之八十,就如我現在兼職的私立貴族小學附設幼稚園,一學期半日要近4500美金,全日高達7千美金!對想尋求良好的幼教品質,卻不擔負起私立學校的一般中產或勞工階級,若有政府監管且定時接受訓練的幼保人員,反而不是一大福音嗎?
最後,這位媽媽在大呼合格保姆或幼教人員得利時,我想告訴您,在美英的市場,幼教人員的薪水是業界之痛。還記得在美國的大學附設幼稚園打工,我那時也是賺最低工資8美金一個小時,英國這裡也是大約7~10美金一個小時,在紐約,不但合格托幼人員的初期可申請500美金的開業金,營業之後,再五年內也可以再申請一次200美金的補助金。除此之外,上課的費用和家庭托兒的食品紐約政府都有補助。
相較之下,台灣納稅人繳給政府的稅,我還懷疑會不會用到這些合格保姆身上呢!因為在全國幼教資訊的網站上,上面除了列些補助給家長的經費,並沒有給這些持証照保姆的特別福利。與其懷疑錢會掉入合格保姆的口袋,您還是先擔心那些吃人政府官員利用公務費的名義將您的稅金拿去吃掉吧。
雖然我一向不同意那種一昧請西方神父搶救台灣失修廟宇的做法,但我看西方國家對早期幼兒教育的重要性已產生共識的同時,台灣的父母竟會有這是「利益輸送」和「我家保姆無照,也沒事」來看待幼教人員資格法規。最終是台灣教育者及父母對幼教的長期輕視,才會產生今日這樣的見解。
保姆制度誰得利?財團.還是兒童父母本身?不說了,解散!
p.s. 我所提到的紐約托兒人員制度是專指紐約,各州的規定不盡相同。若有興趣請參考New York State Office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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